Page 9 - 娃娃國托嬰中心家長手冊及入園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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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市私立娃娃國托嬰中心
                             未滿 3 歲兒童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費用說明


              承辦專線

            新竹縣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352386

            新竹市社會處聯絡電話 (03)5518101


              受理單位


            1.有簽訂準公共化契約之托育人員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2.有簽訂準公共化契約之合法立案托嬰中心


              申報期限


            委託人自托育事實發生日起十五日內,應申報表所列項目備齊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
            提出協助支付服務費用之申報,其核定日期自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算;逾期申報者,以資料
            備齊送達之日起算。



              協助支付費用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委託人,將幼兒送托合作對象者,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協助支付服

            務費用之申報:
            (一)委託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
            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中低收入戶、低
            收入戶或弱勢家庭。

            (二)委託人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三十小時以上。
            (三) 委託人申報期間,該名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幼
            兒之育兒津貼。
            (四)委託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幼

            兒,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所稱弱勢家庭,指該名幼兒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或其他經
            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者。



              協助支付費用標準

            支付費用標準如下(本項協助支付費用送托日數達半個月以上未滿 1 個月者以 1 個月計,未
            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若實際支付費用低於支付標準,核實支付):

            1.一般家庭(綜所稅率未達 20%):每名幼兒 7,000 元/月起
            2.中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每月 9,000 元/月起
            3.低收入戶:每名幼兒最高 11,000 元/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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